县法制办法制宣传工作受到省级表彰
近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对全省7个市州、10个县(市)区的政府法制办进行通报表彰,南漳县政府法制办作为襄阳市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位列其中。2015年度,南漳县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共上报法制信息、新闻稿件50多条,被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16条,被襄阳市《政府法制》采用8条,被其他新闻媒体采用5条。其中,《襄阳政府法制》刊发的一篇文章《落实三项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报道了南漳县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做出批示。南漳新闻网讯(通讯员 何照友)
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