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会计培训中心 发表于 2016-9-12 15:19

财政部发布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

9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一是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二是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三是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四是中央财政逐省核定免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三年核定一次。

平常心123 发表于 2016-9-12 21:31

这个政策好,寒门学子的福音。

不忽悠 发表于 2016-9-13 11:29

政策是好,问题是到了下面,往往。。。。。。嘿嘿。

黄昏 发表于 2016-9-13 20:46

有道是,上面政策好,下面对策高;

山顶的鹰 发表于 2016-10-5 18:42

这是弄给美国人看的

csl 发表于 2016-10-6 11:29

政策是好,就是根本实施不到真正困难的学生面前,都被黑了。

csl 发表于 2016-10-6 11:32

反而又给了那些没师得的人多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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