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 发表于 2016-9-23 15:39

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查处

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查,2005年至2013年,经南漳县城关镇便河村党支部书记王吉生同意,便河村将村委会经营实体的租赁收入直接抵减餐费、购物等帐外收支212114元。2010年至2012年,便河村委会投资新建的社区中心服务大楼、购买的办公用品、设施等未按规定做固定资产登记。经南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便河村党支部书记王吉生党内警告处分,便河村财务人员王家芝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个人 发表于 2016-9-23 15:42

老王会搞:会计为当替罪羊

山顶的鹰 发表于 2016-9-23 18:59

王吉生?不号称党员中的党员吗?

ヤ虚空真人ヤ 发表于 2016-9-23 19:21

估计那个肥差位子有人看上了。。。

清凉河_jHZuo 发表于 2016-9-23 20:03

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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