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襄阳多名干部受处分
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南漳县经济开发区城建分局规划测绘科科长都正明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都正明和该分局原负责人赵清华(已另案处理)先后四次在节假日携家人、朋友外出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车辆加油等费用在单位报销。2018年12月,都正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南漳县薛坪镇张铁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永刚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1年9月至2018年12月,高永刚违规占用该村原村委会办公楼二楼房屋,用于其和家人居住生活。2019年1月,高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漳县武安镇城建分局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用问题。2018年1月,武安镇城建分局虚列房屋维修费支出套取资金,用于支付2015年至2017年公务接待酒水费用。2019年5月,武安镇城建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郭元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老百姓对贪官深恶痛绝 (/≧▽≦)/~┴┴ 啧啧,管他们呢 杀不绝啊 飞虎神鹰1 发表于 2019-7-26 13:43
杀不绝啊
虽然不痛不痒
倒也有点影响
好歹也算处分
没有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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