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告知书
1、提出复工申请。餐饮经营单位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获得批准后即可营业。2、强化员工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湖北地区健康“绿码”或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上岗后应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推行员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腹泻等症状或皮肤感染者,应立即停止上岗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做好清洁消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每天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至少进行3次消毒;完善通风换气设备,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4、保障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品原材料应做好索证索票和登记,按要求处理餐厨垃圾,确保食品安全。
5、实行打包配送。开门营业后必须实行外卖或打包配送,禁止在餐馆就餐。
6、禁食野生动物。任何餐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顾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 12315。
附件:南漳县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名单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5日
附件:
南漳县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名单
镇 区
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开发区
陈建新
13871609348
城关镇
曾凡力
18707278119
武安镇
高志云
13986322111
九集镇
袁生安
13986318896
李庙镇
楚定功
13972211303
长坪镇
陈德超
18727198519
薛坪镇
贾存龙
13908670857
板桥镇
胡鸿雁
15871018891
巡检镇
朱开远
13972226084
东巩镇
李俊峰
13995715982
肖堰镇
柳华
1399574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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