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收费单位: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现行收费政策进行了清理,重新编制了《南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和《南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清单同步在南漳政府网,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清单规定的收费标准,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改变收费性质;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大于县级收费清单,严格做到清单外无政府定费。
附件:1南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2020年4月1日
附件: 南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取之于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