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通知
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认定1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经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认定条件
1.具有法定资质。(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人社部门或教育批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并有具体的办学类型和培训范围。
2.软硬件设施齐备。(1) 具有稳定、合格的相应培训工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实践训练基地; (3)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3.熟悉相关政策。熟悉就业技能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培训基础和业绩。
4.社会信誉好。(1)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健全;(2)内部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规范,无培训违规记录。
5.具有就业服务能力。具有比较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 道,能为参训学员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开展企业岗位技能培训的机构有与企业合作办学的经历。
三、申报材料
1.关于申请认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的书面报告。
2.《政府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3.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办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件要查验原件。
4.教学及管理人员身份证、师资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相关证件需要查验件。
5.申报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大纲、课程安排、教材式样。
6.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就业服务等相关管理制度。
四、其它事项
1.认定程序。(1)培训机构自愿申请;(2)南漳县人社局局实地察看和审核评估;(3) 择优认定。
2.申报时限。各培训机构于 2020年4月22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向南漳县人社局申请认定(联系电话:0710-5238859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137号),申报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规格报送。
3.为便于培训监管和后续服务,南漳县审批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以及近三年来承担过南漳县政府采购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将优先予以认定。
4.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要求在南漳县设有固定工作场所、教学设备、实践训练基地,有固定工作人员。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政府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 怎么没有看到“政府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 苍天 发表于 2020-4-15 17:54
怎么没有看到“政府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
有,在日期的后面。 都市蜗牛 发表于 2020-4-16 09:42
有,在日期的后面。
还要下载 都市蜗牛 发表于 2020-4-16 09:42
有,在日期的后面。
这个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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