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公告 发表于 2020-12-7 18:13

【销号公示——中央回头看29号】

南漳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回头看”问题29
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产业准入,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
三、整改措施
1.根据省发改部门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部署,组织做好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和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确保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襄政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严控磷化工产能。未办理产能置换手续的新(扩)建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项目备案(核准)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办理产能置换审核公告手续,加快推进全县化肥、磷铵等化工过剩行业产能合理有序置换、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
3.按照《襄阳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
4.严格环境执法力度。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磷化工企业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磷石膏堆场和磷石膏库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防渗、截洪和排洪措施。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我县严格项目审批,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无化工企业入驻,无新上磷化工项目。为严控环境风险,我县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并规划在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襄阳循环经济产业片区)建设近期设计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在南漳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城南片区)建设近期设计规模为1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以及近期为龙蟒钛业建设20000m3/d规模的调节池和除氟设备,目前已开工建设。
2、推进传统磷化工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高隆原热法磷酸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高隆原五氧化二磷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兴发蒸磷系统技改项目等,促进磷化工企业节能减排。
3、开展“三磷”专项整治排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我县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制定了《南漳县“三磷”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①排查情况:南漳县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石膏渣场未按规范进行地下水监测;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磷石膏堆放场未按规范进行地下水监测;襄阳金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落实“三同时”验收。②整改措施:根据《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要求,对南漳县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两家磷石膏库地下水监测频次从每年1次增加到每季度一次,至少对三类监测井的PH值、磷酸盐、氟化物等项目开展监测。襄阳金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要求其开展自主验收,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③整改结果:2019年10月26日,南漳县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下水进行了现场监测和采样,监测点位共8个,检测项目为:氟化物、PH值、磷酸盐、总磷,结果正常。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未进行检测; 2020年第二、三季度,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襄阳金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三同时”自主验收。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产业准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4日,共7天)向南漳县人民政府反映。
直接责任人:刘鹏涛
联系人:贺艳
联系电话:0710-5230681
                                  南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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