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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产生的信息,采取每月定期通报的办法,随时掌握信息数据质量变化情况,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对相关错误信息提前进行申辩调整,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由专人负责监控系统内各类信息数据,严把信息数据录入关,对无法通过软件模块进行修改的,及时提交上级运维平台进行答复解决。
三是规范绩效考核。将征管数据质量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坚持不定期抽查检查,对不按规定录入数据信息或发生漏录、错录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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