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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故鼎新,激浊扬清是“诗歌”的生命,也是随附的诗歌评论的责任所在。我们因诗歌/文学而汇聚于论坛,那么,我们理应以“诗歌”为第一责任:
交流和学习。
诗歌首先是自己的,最后是读者的。在诠释与过度诠释的过程中——“作者未必有,读者不必无”,高低褒贬异同好恶是不可避免的。诗歌写作是物化的心灵世界再现。在对写作者给予足够的理解的同时,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对与读者的评论,也应该这样。读者与作者,是双方的,互动的。
相关联的是,读者与作者的互动,往往会形成一个“圈子”。因此,也潜在一个普泛的,对“诗歌”的敌视!
如果是“敌视”,而非“蔑视”,更非“漠视”,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质量事故”了。质与量的哲学辩证,历史时间将给予澄清。请等待一天,再等待一天。
今天干什么呢?
了解你想了解的,知道你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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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南光电器 于 11-29 15:4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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