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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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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9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他的爱情,是走一步错一步,一步一步走来,错上又加额外的错。大半生过了,回头一看,终是一段孽缘,怎样都不得遂。

    他的名字,在我们那个年代,已经算异常老成。保卫的保加上生命的生。第一次唤他保生,滑稽之余竟有意外的郑重其事,象是隔着千秋万代呼唤一个前世的名。他嫌自己名字土气,我却偏很喜欢,想他定是带着前生存留的记忆来寻我的那个男子了。于是初时很喜欢叫他的名字,一声连一声的,仿佛只我一人是这样子叫他的。再后来就不叫了,那个名字自有与他更亲近的女子叫他。我只把唤他名字的甜蜜感觉封存起来。偶尔听到两人都相熟的朋友提起他,一声轻描淡写的保生如何如何,诧异这个名字原也可以这样漫不经心地说出口,听起来遥远得完全不关我事。而被我封存在记忆里的那个保生,因存得愈久,就愈发不肯再叫出口来,试着在无人处自己默念一遍,竟象一口鲜血蓦地由肺里涌出,眼眶莫名地湿了。这名字里,关了半辈子的辛酸委屈。

    第一次见面,是暑假里的冰室,两人都在少年时。一个下午没来由的欢喜和绝望,竟致有些坐立不安。那欢喜是眼前他在这里,是这般说话微笑,是这样阳光摇曳的午后。绝望是此后长路漫漫,便与他无缘,明日即成陌路的。

    这样子的忽冷忽热。很明白是爱上了这个陌生的人。

    后来他说,他也是一样的。散后竟一夜不能睡,寻思当时刻意说过的话,满心懊恼地,只觉得句句皆不够妥当。

    然而偏是这样伤筋动骨的爱情,不能有任何计谋策略,只剩下绝望的等待。一天等过一天,再见的希望日渐微茫。

    一颗心将死的时候,又有了几次见的机会。慢慢地相熟起来。熟得倒比其他人更慢些,一则是刻意端着的矜持,二则再怎么熟识亦永远跟不上心内的期待。

    那年八月的最末一日,遇上一场台风。摧枯拉朽地刮倒街道上的梧桐树,并连绵不息地下暴雨,我家门前一条未修好的道路,水没到了膝盖之上。翌日他将北上。那是他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下午通了电话,说完再见珍重。只道他不会来了,这样大的风雨。

    晚上八点电话突然响起来。他说他在楼下的电话亭里。

    我套上一条裙子跑下楼,连伞都忘记带。却记得那背心裙的颜色是鲜亮的黄。必是那时满心的感激,想要给他留下美好的分别印象。这个细节记了几十年。

    他站在一根大柱子旁,黄色的灯正把他的周围照亮,和身后狰狞的风雨。他整个人湿着,牛仔裤卷到大腿,头发刺猬一般一绺绺立着,往脸上淌水。

    我心里登时温柔地一塌糊涂,一时竟不知怎样行事。最后很努力很努力地欢笑起来,想笑成一朵花的模样,让他永远不能再忘记。

    两个人一起撑着他带的一把伞,沿着大厦边的小径走,又没有话说。走到原先开满矢车菊的花坛旁,他贸然吻住我。一把雨伞之下,两具身体居然都颤抖得厉害。他将我抱得很紧,便听见他的心跳,剧烈得象即刻就要从身体里迸出来。肌肤的温度也很烫贴,与他相触的每一处,都似要烧灼开来,就势彼此相融。

    他的吻里面,舌尖唇齿都有甜甜的口香糖味。于是我心里明白,他是风雨中蓄意赶来要这一吻。那原是我们都等了许久的。暑假里有时两人坐在幽暗的客厅里谈话,他忽然凑到我面前,鼻息可闻,一时都记不起话题,他甚至额上有汗,却突然又收势抽身走开。

    之后象是应该说些什么,但是两个人竟都象遭了晴天霹雳,只木呆呆地在水里趟。分别的时候,竟同声说出“谢谢你来”,不由双双笑了。

    及回到房里,才想起应该道一句祝福的,探出窗望,早已没有他的身影。

    后来我们通信,只说彼此学业,住校生活,对那夜的事都是绝口不提,还象寻常朋友。

    毕竟年少且分两地,亦各有各生活。但其实彼时心里,他便是唯一不同的他了。

    那时有与我同乡的男同学,又与我同校,便常在一起,过从甚密。后来写了一些信给我,言语亲昵,说了很多对我的好意。

    我因为虚荣心作祟,将信一封封收起来,还夹带一张在校门口拍的合影照片。不想寒假他来家时偶然翻到,当时说了句,原来不止我一人象这样地同你通信。我也不知怎么应答,一时气氛僵冷了下来。

    此后还照原样通信,但竟慢慢疏远了下去。

    大学毕业后不多久,有一日接到他的电话,寒暄几句后,突然就听他说到已交了女朋友,什么时候带过来朋友们吃饭。

    我不晓得我竟也可以虚伪到这样地步,在电话里依旧不动声色地装出真心欢喜的模样,其时心里正象刀绞一般的痛着。

    扔了电话后,突然就失去神气,落下大颗大颗的泪,只觉得这一生已与爱情无望,不过是苟延残喘了,而将我此生希望一手葬送的,只是他了。况他那样打来带有示威意思的电话,于是不遗余力地恨起他。

    又过了数日,更有朋友来,说他私下里提起我,说我虽好,却是不够格做人妻子的,一颗心太过浮华虚荣。

    我益发地绝了对他的心。从此有他在的聚会我远远避开,半年后我亦有了男友,这样竟有两三年未曾见面。

    但还是有他的音讯,结婚,又离了。

    他离婚的那一年,我们恢复了联系。

    终于都不再年少气盛,他说,年轻时越是器重的爱情越是苛求,竟不知怎样善待。如今只想给我最好的爱。那实在是他亏欠我多年的,也是我亏欠他的。

    我们应得的爱情。

    但我将在那个秋日结婚,连鞋子都选好了,放在衣柜的最末一个抽屉。我小心地取出来看,七公分细细高高如尖锥一般刺人心的后跟,鲜红的绒布鞋面上一只展翅欲飞的蝶,象我已是徒劳的羽翼。

    我心中明白,他给的这一个机会,若再错过,就是一生了。我将红鞋几次三番地试穿、脱下、试穿、脱下,最后终于穿上脚不再脱。

    我向他的一生,道了再见。那时一滴泪也没有。

    我们都带了仙气,眼看自己想要的下半生,就这样同自己擦肩而过,竟然也不出手挽留,看着它衣襟如风地走脱。甚至还懂得互相安慰说没有什么。

    他一直带着笑地看我嫁与别人。

    他答应给我最好的爱,哪怕我们不能偕老,到底同样一直执手。

    一年后,他也再娶。得了儿子,单名一个远字。我知道后心内一惊,因这个字中,竟含了我的姓氏“元”。他的姓和我的姓,终于执手在一起。他不解释,我也从未提起。只是彼此明白。

    再过了两年,我也有了女儿灼华。

    在年轻的时候曾想,也许这样子,各自安家,走着走着,慢慢也就失散了。想不到到了五十二岁的今年,依然是这样,与他常通音讯。他成为我身后的一堵墙,有什么便同他诉说。倒心安了,想一辈子他都会在这里,以这样的方式执手,也是好的。

    这日约了饭局,有很多同学在,也有他。而我出门的时候,仍然刻意打扮,望见门外的阳光,还是几十年前的模样,想起我们初遇见的冰室。几十年后,我想到要去见他,仍是这样子满心欢喜。

    一桌人中,我还是一眼望见他。他与我一起老了,我却反而很高兴我们这样的老去,已对我们的结局了然于胸。何远有几年未见,竟活脱脱是年轻时的他了,我不由注目很久,看他的昨日今夕并肩坐着。

    灼华因有事迟到,敲门进来的时候吐了一下舌头。眼神却看向何远,两人目光对视许久,都笑起来,因数年未见,有些记不起。我心中一惊,灼华恰好穿了一条鲜黄色连衣裙,那明艳,正是他吻我那一夜的颜色。似有些机缘注定。

    果然灼华有些异样,笑得分外妖娆,何远也不停地同她说话,到告别的时候,彼此问了电话,还有依依不舍的神色。到底是隔了二三十年,如今的少年,竟已懂得把握。

    而我与他,仍是不时定定地对望着。又带着无可奈何。又带着欢喜。

    告辞归家时,收到他的信息:原来我们苦积这半生,只是为了他俩的情分。

    知道他也一切明白,不由展颜笑了。回头看灼华,眼神望向车窗外,唇边还漾开笑意。

    唯愿他俩一切都好。
发表于 2006-7-3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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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他也一切明白,不由展颜笑了。回头看灼华,眼神望向车窗外,唇边还漾开笑意。

    唯愿他俩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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