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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进入了高发期。但甲流仍然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为了便于群众尽早识别和预防甲流重症,昨日,省卫生厅发布告知书,提醒5类人群,若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引起高度重视。
告知书提示:
一、下列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
1、妊娠期妇女;
2、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3、肥胖者;
4、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5、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
1、持续高热3天以上;
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
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三、预防甲型H1N1流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流水+肥皂)、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勿揉眼、健身体。
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手臂遮挡,纸巾请丢入垃圾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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