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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齐天大圣 于 2010-5-27 18:56 编辑
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防病、治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农民健康方便农民就医做出了巨大贡献。它的存在及其发挥的作用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乡医”在过去称之为“郎中”、“大夫”,历朝历代无不存在、无不作用于社会。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从基层、从农村做起,面对当时的实际情况,从农村选拔出一些有识青年进行培训再教育,补充到教育和卫生队伍中去。他们就是后来被称之为“民办教师”和“乡村医生”。他们各自担负着教书育人和防病、治病的两大重要责任。目前,“民办教师”早就得到了应有的报酬和待遇,而“乡村医生”不但没有得到什么报酬和待遇。且还要上交国家规定的一些费用。仍然一如既往的辛勤耕耘。
“乡医”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赤脚医生”,这个贴切实际的称呼。现在的我们乡医确确实实是“赤脚”的了。
首先,“乡医”又叫“个体医生”,他{她}的工作场所、医疗器械、设备、购药资金等,完全由自己负责,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没有一点扶持和帮助,更谈不到投资。
第二:我们的工作是没有工作时制度的。二十四小时值班,真正做到随叫随到,无论是吃饭时间、休息时间、夜里睡觉时间、刮风、下雨、下雪天,只要有病人找就及时应诊,从不耽搁。而且是走家串户服务上门,我们位于南漳县的山区,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三五个自然村,间距长、分布广,最长的有二三公里,甚至有山沟小叉需翻山越岭走山路,有时往还就是一二个小时,如果再遇上风雨与冰雪天,其艰难辛苦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面对经济落后的山区农村,早在六七十年代,缺医少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们不得不利用我们所学,自己上山采药、炮制,充分发挥中医作用,利用偏方、验方、单方解除病人的疾苦。现在的我们仍然保留中医的特长结合西医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四:对于村里的五保户、困难户、孤寡残独等患者,我们不但要给他们用最经济、最好的药,还要帮他们垫付医药费,人口多且长年或几年的累积,有的“乡医”垫付金额高达以万计数,至使我们资金周转困难,却又无法摆脱。
第五:我们从始至终担负着防疫、妇幼保健工作,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我们永远在最前沿、最基层,对国家规定的甲级、乙级传染病人逐一排查及时上报,在每次疫情出现时,我们无一退缩勇敢的战斗在第一线。“非典”流行期间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见证。走家串户为孕妇婴幼儿做保健工作,为我国的优生优育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出不可泯灭的贡献。那些大量而又准确的妇女、儿童死亡、出生数据就是对我们工作最有力的证明。
第六:看今朝望未来,随着医改药店随处可见,为了竞争大打价格战,压低零售价格以达到薄利多销的目的,我们的服务对象有限,零药去药店,大病去医院,只有一些小病患者就诊,有的就基本药费都付不了,更收不到诊费、处置费了。将来实施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我们的收入可想而知了。据我们调查已有很多人因收入低微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开支,只好脱下白大褂改行了。每次谈起此事我们无人不心寒。
第七:更让我们可怕的是与日俱增的医患矛盾关系,把病治好了是你的天职,否则就骂你是为挣钱没良心,他们不认为自己的病是疑难杂症,而讳疾忌医,我们稍有不慎那高额的医疗赔偿费,就让你倾家荡产。甚者入狱。过去的救世主、活菩萨、白衣天使在现在的人们心中已不存在了,我们的心真的好痛啊。
总之,我们乡村医生是真正的象有娘生没娘养的“孤儿"同样响应国家号召进入教育队伍的“民办教师”,早就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了,可我们加入卫生队伍的“赤脚医生”就永远的“赤脚”吗?我们队伍中有些老同志已经工作了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一生,却从未得到一丝的报酬。只有尽工作的义务,没有享受相关待遇的权利。同是一个国家一个党的领导下,“民办教师”有享受相关待遇的权利,而我们“乡医”为什么就没有这个权利呢?
《什么药监,消毒,血压器监测等不断的收取费用》我们觉得更不公平。
因此,我们乡村医生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联名申请:恳请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核实,对我们的工作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给以肯定。并得到理解和关怀,盼望乡村医生相关待遇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早日给我们一个公正、公平、合理的答复。让我们也象“民办教 师”那样享受到劳有所酬、老有所养的权利。让我们也体会到国家惠民政策的温暖。我们将会以更积极、更热情地工作回报社会、回报国家、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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