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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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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12届)全市摄影艺术展览
征  稿  启  事

截稿日期:2010年10月20日(以收到邮件为准)
评选日期:2010年11月
首展日期:2010年12月
首展地点:襄樊市群艺馆
襄樊市摄影艺术展览是襄樊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市性摄影展览。自1972年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12届,共展出近千名作者(人次)的近万幅佳作。
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鼓励探索与创新。展示襄樊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成就及风光魅力。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组织委员会
顾        问:胡水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        任:彭泉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立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影协名誉主席)
委        员:赵立群、(襄樊市政府副秘书长、影协名誉主席)
谢春修、(襄樊市政府副秘书长、影协名誉主席)
汪山渊、(湖北省摄协副主席、市影协主席)
任        伟、(襄樊市群艺馆馆长)
王        伟、(诚信汇达公司总经理、影协顾问)
刘多斌        (襄樊市文联副主席、文艺理论家)
黄有柱(襄樊美术学院院长、影协副主席)
周        汉(影协副主席、中粮集团总经理)
朱建辉        (影协副主席、市群艺馆摄影部主任)
李光义(影协副主席、日报社工会主任)
陶宜军(影协副主席)
赵兴沛(影协副主席、日报摄影部主任)
薛        斌        (影协副主席)
执行主任:汪山渊、(湖北省摄协副主席、市影协主席)
任        伟、(襄樊市群艺馆馆长、)
王        伟        (诚信汇达公司总经理、影协顾问)
委    员:朱建辉        (影协副主席、市群艺馆摄影部主任)
董顺伦        (枣阳摄影家协会主席)
杜明豪        (襄阳摄影家协会主席)
耿新兵        (宜城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功志        (南漳摄影家协会主席)
姜        杰        (保康摄影家协会主席)
詹开仁        (谷城摄影家协会主席)
鄢红年        (老河口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善兵        (高新区摄影家协会主席)
梅笑雪(市文联组联部主任、影协副秘书长、)
张        军        (影协老龄委主任)
郭连华        (影协沙龙主任)
王        劲        (橡树俱乐部主任)
李秀桦        (民间文化俱乐部主任)
秘 书 长:王晓剑        (文联创联副主任、影协秘书长)
副秘书长: 姚有明(影协副秘书长)
杨杰(影协副秘书长)
付晓方(影协副秘书长)
二、评选委员会
将邀请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和我市有关专家组成。
三、征稿规则
1、襄樊市各县、市、区及襄樊内外襄樊籍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展览分为纪录、艺术、商业三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组)别。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除商业类以外,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5、在襄樊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市摄影艺术展览、历届省以上的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请按要求为参展作品填写2010(12届)全市摄影艺术展览参展表(见附件1、2),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电子表格及选送作品浏览图(JPG格式长边为1024像素)拷入光盘随作品一起寄送。
8、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1、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四、作品入选设置
本届全市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幅(组)左右。
1、纪录类:入选作品50幅(组)
金质收藏作品3幅(组),银质收藏作品5幅(组),铜质收藏作品10幅(组)
2、艺术类:入选作品130幅(组)
金质收藏作品5幅(组),银质收藏作品10幅(组),铜质收藏作品20幅(组)
3、商业类:入选作品20幅
金质收藏作品2幅,银质收藏作品5幅,铜质收藏作品8幅
5、评委推荐:每位评委可推荐1幅作品
6、优秀组织工作和特别贡献证书: 10个
7、网络最高人气作品:5幅
(注: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组)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五、类别(组)释义
1、纪录类: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艺术类:
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商业类:
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4、评委推荐:
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
5、优秀组织工作和特别贡献证书:
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2010(12届)全市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2010(12届)全市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7、网络最高人气作品:
为了更多人关注本届全国影展,并体现公正、公开、齐参与共分享的精神,本届展览将在襄樊市摄影家协会群里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并通过网络点击与评论等综合判断,产生5幅最高人气作品。
六、其他说明
1、署名说明: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2、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以上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3、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襄樊日报》,《楚天都市报》,《襄樊晚报》,《襄樊画报》等媒体上公布。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杯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
5、本次展览获奖者将与本年度襄樊“十佳摄影明星”结合评选。
6、2010(12届)全市摄影艺术展组委会对本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寄送作品地址
襄  城:
地  址:襄樊市襄城新街11号(市委机关办公大楼),
邮  编:441021
单  位:襄樊市摄影家协会(市展稿件)
收件人:王晓剑
电  话:0710-3378777

樊  城:
地  址:襄樊市春园路铁威公寓11号,邮编:441002
单  位:诚信汇达-影友之家
收  件:马忠
电  话:0710-3011122




湖北省襄樊市摄影家协会
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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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9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参与,南漳要力争多入展几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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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襄樊市各县、市、区及襄樊内外襄樊籍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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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7日,市摄影家协会召开各基层摄影协会负责人会议。会议对大赛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强调截稿时间已不长了,请各位摄影工作及爱好者速将市展稿件按要求送市摄影家协会。重要说明:所有照片不拘在襄樊市内,在全国各地甚至国外拍摄的好的作品都可送展;二是近期内摄影家协会安排一次外出采风创作活动,地点一是福建霞浦,二是甘肃敦煌,时间是本月21日左右,时间为一周,经费在2000元左右,愿意参加者请速报名,联系地点县摄影家协会,电话1397207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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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影友,抓住机会,展示自己,踊跃投稿.     wzg31ewzg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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