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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出台------●县(市)区试行●9月15日前张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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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我市将在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试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公车标识将在9月15日前张贴完毕。

  据了解,试行制度范围为各县(市)区机关(包括党委及其所属部门、人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垂直管理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车辆可不张贴标识,但应报所在地纪委监察局备案。

  据介绍,公车标识为15×10厘米规格的纸质粘贴标识。其正面为红底黄字,印有“××县(市)区开发区公务车”字样及12388举报电话;背面为白底黑字,印有“加强公车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带头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形象”警示语。9月1日起各单位开始张贴公车标识,并在9月15日前完成。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公车标识应置于公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醒目位置,公车标识丢失或损坏要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说明情况,申请补领张贴。统一张贴结束后,新购公车应在交管部门上牌后3日内申领张贴。

  此外,交警发现贴有标识的公车违章应依法及时处理,每年12月底前将所有公车违章情况书面报送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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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5ewzg15ewzg15e鼓励公车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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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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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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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12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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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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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希望不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忽悠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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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当年的车改,就知道这一次又是闹剧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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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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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油票拿着用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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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羊胡子 于 2010-7-15 19:30 编辑

寂寞了,自编自导自演,让老百姓“欣赏”wzg2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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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就是不贴,你能把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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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羊胡子 于 2010-7-16 05:55 编辑
呵呵,我就是不贴,你能把我怎么样???
戴花儿 发表于 2010-7-15 20:17



    套牌→→→→→套贴,还是贴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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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贴,你鸡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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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当年的车改,这次可能还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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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  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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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是贴了又怎么样呢?看看现在南漳有几个领导不是天天开着公车办私事,有的一个二级单位的小法人,一个股级干部,天天上下班不到一公里路,天天开着车上下班,多美呀,其实那车早就有标示呀,谁都知道是公车,人家比县长还牛呢,自己亲自开呀,吃公款,开公车,哈哈.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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