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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记者从市综治委获悉,为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我市提高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标准,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抚恤金、慰问金标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及抚恤金最高达3万元。
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标准为:对“襄樊市见义勇为英雄”,按照2万元、3万无两个档次进行奖励;对“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按照3000元、6000元、1万元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对“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参照“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标准进行奖励。
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从市见义勇为基金中支付的抚恤金标准为:“襄樊市见义勇为英雄”每人按3万元发放;“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每人按1万元发放。
见义勇为人员慰问金标准为:“襄樊市见义勇为英雄”每人按5000元发放,“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每人按2000元至3000元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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