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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镜论坛删帖申请流程[增加删贴原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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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镜论坛网友发布了侵害个人
或者单位利益的内容,申请删帖流程

       水镜论坛的内容全部来自网友,并不代表水镜论坛的观点。如果您(或贵单位)有相关帖子处理请求,为能尽快地为您提供协助,请向我们提供以下详细材料 :
  1.请提供您本人真实身份证复印件;若涉及单位,请提供贵单位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若委托律师或者他人代理投诉,请提供授权委托书;
  3.为了及时准确地处理您反馈的问题,请您配合填写《水镜论坛帖子处理申请表》(请下载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请出具《保证函》(请下载附件填写),请详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说明函(能充分证明事实存在的文字内容);
  5.请提供您认为帖子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请您将以上所有内容准备好或填写完毕后,发送至邮箱aragom@189.cn,联系客服QQ:44537068,收到您的请求后,我们将会在二个工作日内作相应的处理。


申请表.rar (4.45 KB, 下载次数: 635)

===================================================
15.gif
从即日起!百姓视点删贴、移贴,将在这里做统一说明原因---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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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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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容易删帖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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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多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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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容易发帖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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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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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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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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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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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wzg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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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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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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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味着论坛走上了法律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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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味着每一条发言或者回复都必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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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味着发言可能成为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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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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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供您认为帖子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这一条很重要,关键是对证明材料的审定,如何认定构成侵权?弄不好会起负面影响,阻碍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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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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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水镜论坛删帖 申请删帖流程。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力,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都没有控制,小小的南漳搞什么删贴申请流程,无非是那些渎职、贪腐官员,怕监督,怕爆光,怕丢面子,不让人们说话而已。如果网上发的帖子,自己认为构成侵权,正确的方式,是提起诉讼,由法院或有关部门作出裁决,由发帖人自己删除,而不是被侵权人申请删除。希望《水境论坛》管理部门不要把他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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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 发表于 2011-5-11 10:28
什么水镜论坛删帖 申请删帖流程。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力,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都没有控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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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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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9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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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做过论坛版主,
那叫一个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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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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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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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wzg2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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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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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光说不做假把式!近来删除了那么贴子,没见说明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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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 发表于 2011-5-11 10:28
什么水镜论坛删帖 申请删帖流程。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力,是加强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都没有控制, ...

说的是的的确确!可以说此论谈是为有钱人服务的。说明白一点是怕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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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的位置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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