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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级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便河小区居民,共有业主147名,常驻人口近600人。我们中间有依法纳税、诚实经营的私营业主,有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一般百姓,也有踏实工作、忠于职守的国家公务人员。我们绝大部分人集大半生积蓄、负一身重债购下了便河小区的商品房,原指望过上幸福快乐的小老百姓的生活,但从入住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感觉上了当,美好的愿望成了泡影,各种不快和不公笼罩在小区人们的身上,因此,我们特投书领导,迫切盼望领导能给我们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离谱的电、水收费。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居民的用电收费,按照电力部门或者物业说法叫“高峰高调”收费,每度电加收0.11元电力损耗;水费是1.20元/吨,每吨每户居民平摊0.30元!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仍然说每月仅亏损电费就达3300.00元之多,不堪负重,因此无法保障正常用电。言外之意,就是还要再增加额外收费。更有甚者,因为所谓的开发商的巨额亏损,造成了4月26日至29日,小区内停电达3天之久,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月的用电量较实际用电还存在极大的悬差,每月最多可达200度之多。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电力正常损耗还是人力因素所为?究竟是开发商所言电力部门违规C作,还是另有其他黑幕?另外,按照最保守每户居民每月300度电30方水计算,我们每个月要多付也30元电费和9月水费,也就是说,每月要比正常用水用电多付出39元,每年要多付出468元,我们按30年居住期计算,多交1404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章第44条和45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领导下,我们用电用水凭什么要比别人高?长此以往,小区收费将变成另外一个乱收费的黑洞,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领导出面解决,要求分表到户降低水电费,保障我们公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购房发票迟迟不到位。我们购房时开发商仅出据了一纸白条,当初许诺在半月内换发票的,而现在不仅没换到发票,甚至连开发商的影子都看不到,小区内绝大多数居民至今仍手持购房白条一张,更谈不上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我们毕大半生血汗钱换来的房子从法律上讲还不是自己的!
三、要求有关领导出面协调便河小区和玉溪花园。将两个小区合二为一,重新更名。这样既有利于拓宽物管费收费范围,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构筑良好的安居环境,又有利于建设和谐社区,提升城市形象,于ZF、于居民、于城市建设三者都有利。
四、要求惩办不作为和乱作为、唯利是图的部门,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谐南漳。
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曾经多次找过相关部门,但问题一直久拖不决,无人给小区问题以实质性的解决。2007年4月29日,实在忍无可忍的小区居民自发成立“业主委员会”,准备将问题彻底解决。这是南漳自建设居民小区以来,唯一的有群众有组织有纪律的一次集体维权行动。5月8日,业主委员会就存在的问题上访到县建设局,但至今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答复。对此,小区居民意见极大,情绪极不稳定,个别业主甚至有极端想法,为了安定和谐,业主委员会成员做了大量思想沟通工作。但很多业主表示问题不解决,从7月1日开始,只按0.57元交付电费,否则有权拒交电费。到时物业管理将陷入混乱,电力部门再停电将使冲突升级,便河小区将成为一个不安定因素!这些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局面,我们还是想通过正常组织程序解决问题,因此,特上书领导,按照正常电费水费标准,将用电用水收费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请求领导在6月底前给予解决!
便河小区全体居民 呈上
2007年6月14日
签字:便河小区联合65户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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