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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促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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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一模式是在政府发布拆迁公告之后,给一定期限,让被拆迁人按照给定的补偿标准签订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立马就有城管部门给规划部门发一个函,向规划部门询问该处房屋是否合法,规划部门马上就会给城管部门回一个‘技术鉴定’函,认为该处房屋没有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件,是违法的,所以建议拆除,城管就开始大拆除。”王才亮说,他甚至看过一份会议纪要上说“拆违带动拆迁不可动摇,拆迁拆到哪里,吊销产权证就到哪里”,所以各地开始出现了老百姓的房子有房产证的被吊销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被拒收土地证的情形。王才亮认为,这一做法被推广之后,新征收条例就突然被架空了,即将施行的《行政强制法》也被架空了,“所有的房子都认定为违法建筑,城管就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拆了”。

现在是这种拆迁方法吗?知道的出来冒个泡泡......

此前向全国人大递交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议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将违法建筑分成了8种具体情况,有确实是违建的房屋,有历史形成的未办证房屋,也有当事人违建,但是政府默许的房屋等。他认为,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时应对不同的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补偿,而不能一概以非法建筑不予补偿而论。

姜明安认为,“拆迁拆到哪里,吊销产权证就到哪里”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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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杂斗的过脱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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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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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看见南漳新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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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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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自焚的都傻,好歹也要杀一个保本,杀两个赚一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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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跳回忆 发表于 2011-8-28 10:57
那些自焚的都傻,好歹也要杀一个保本,杀两个赚一个啊

你说的还是便宜了那些强拆者,如果强拆了我的房子,我半夜偸偸进入他家,一个不留全全杀光那才够本.此新闻一旦发表,不知道是什么效果.就是被枪决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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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心跳回忆 的帖子

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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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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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疑,房地产又多一个帮凶wzg1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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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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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wzg31ewzg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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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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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襄樊公安局带头拆,
难道他们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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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我们的首都襄阳现在拆违搞得不错,我劝南漳莫试水深浅,没的发展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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