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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中生变“流浪女尸”蕴含多少权力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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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18岁的高中生小黎从安徽亳州市涡阳县回家,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一天后,小黎被人发现,警方却将她认定为“流浪女尸”,并叫民政办将“女尸”拉走。更悲催的是,司机把车开到邻近县城,又将她丢弃到一条沟里。又过了一天,她才被送往医院……

  东方早报发表殷国安的文章:首先是高公镇派出所的民警。处警的姜姓警察和王姓协警没有按照程序处警,也没有拨打120,而是向派出所值班的张所长电话说明了现场情况,并想当然认为这是个冻死的流浪女。据了解,随后民警联系了高公镇民政办,要求他们将女孩拉走。其次则是涡阳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某赶到了现场,没有做任何检查处理,就联系了一名司机,用民政办的灵车将女孩拉走。司机将女孩拉出了涡阳县,将她拉到了离出发地点不到10公里的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然后竟将她扔在了田里。这两个公职人员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高度的官僚主义,没有能细查一下是活人还是尸体,哪怕居民说“好像有气”也不予理睬。不同之处在于,警方是有章不循,不按规定的制度接处警;而民政部门不仅不按制度,更是按照潜规则办事,居然实行“驱死人过界”的策略,把尸体丢到邻县了事。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是,如果我们的权力部门和权力者成了不能履行职能的“僵尸”,那危害实在巨大,可能会间接“杀人”的。庆幸的是,在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过路群众发现小黎并报警后,太和县辖区警方和120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只是不知道,涡阳县警方和民政部门谁来给一个说法?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公职人员,“有”比“没有”更加有害。

  小蒋随想:小黎被发现时,下体没穿衣服,遭受的严重侵害不难想象。连村民都于心不忍,拿草皮子将她的身体遮住。高公镇的警察却不顾许多在场群众质疑女孩还活着,更没考虑这是否是刑事案件,就认定其为“流浪女尸”。这不仅是严重渎职,更是何等冷酷?高公镇民政办同样难辞其咎。女孩被灵车拉走后,又被丢弃到邻近县城。如果没有在场民政办负责人的授意,被雇来的司机敢自作主张吗?司机为了区区300元,就昧着良心丢弃尚存气息的少女,底线良知的泯灭同样令人扼腕。暂且放下小黎,就算真是流浪者遇险,有关部门也不能“大撒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对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这不仅是出于基本的人道,更是行政与执法者必须履行的职责。高公镇的当值警员与民政干部,无法以“疏忽大意”来为渎职、冷血、转嫁责任狡辩。他们的行径折射出,一些执法者与地方干部的傲慢与偏见,对社会底层人群可能怀有歧视心理,甚至置当事人的生死于不顾。他们的表现令人齿寒,他们给公职机关的形象抹了黑。当地警方只有全力将歹徒缉拿归案,民政与公安机关必须严惩责任人,才能还仍在抢救中的受害人一个迟来的公道。

http://tom.opinion.people.com.cn ... ?source=people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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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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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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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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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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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负责了!彻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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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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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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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们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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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心提示:安徽涡阳一名女高中生在该县高公镇境内受伤昏迷后,先后遭警方及民政办遗弃。目前,受伤少女依然昏迷不醒,四名当事人被刑拘。3月20日,涡阳县对相关领导作出处分,其中,应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副政委陆辑民、高公镇党委委员宗献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涡阳县一名女高中生在该县高公镇境内受伤昏迷后,高公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不仅没有及时救治和破案,还将其作为“憨子”(傻子)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将她拉到太和县境内遗弃。


目前,受伤少女依然昏迷不醒,四名当事人被刑拘。3月20日,涡阳县对相关领导作出处理,给予应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副政委陆辑民、高公镇党委委员宗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高公镇党委书记吴 磊、高公镇镇长纪广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应付分管领导责任的县民政局党组成员李洪全党内警告处分。

新闻回顾:昏迷少女遭警察当女尸处理事件4人被刑拘

近日,安徽涡阳县1名女高中生受伤昏迷后,民警将其作为傻子交由民政办处理,其后民政办将她拉到太和县境内扔在路边沟里遗弃。过路民众再次报警,女生才被送到医院。目前该昏迷女生已脱离生命危险,涉事派出所所长张建飞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被刑拘。

(本文来源:新京报 ) 责任编辑:N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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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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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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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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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可悲,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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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696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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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动物,草菅人命,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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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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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2883402634779702242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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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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