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民生群声 于 2012-4-7 19:48 编辑
看了近期我县肖堰镇和城关镇的发生的几起征地事件,结合全国其他地区的强征事件,笔者认为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已经严重过时。
我党在土地革命时期为了让“耕者有其田”,打到地主土豪分其田地给穷苦百姓,成为当时的立党之本,加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八十年代开始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更是深入人心。可是,时间到了二十一世纪初叶,这项政策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和面貌改造,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使用和经营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就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仍然有支配土地的权利,但是,国家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承包人的权益,出台了一些保障措施,剥夺了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权利,使土地像住房一样成为农民的终身财产。特别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仅仅是第一轮承包的延续,没有考虑到个体农户的人口变迁和土地的整体合理利用,给地方经济发展和面貌改造造成人为障碍和巨大成本。
所以,在征地与反征地的博弈中,地方政府往往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