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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言慎行:谨防为赚得一时的“喝彩”而背离公义、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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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珍惜自由表达的话语权。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表达的舆论平台,但如果把自由理解为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那是对自由的无知。自由与自律不可分,自己享有自由应以不妨害他人自由为前提,个人在享有自由权利时,应依法尊重他人权利,并服从道德、公共秩序的需要。网上活跃分子在享有自由发言权的同时必须为自己的言论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谨防为赚得一时的“喝彩”而背离公义、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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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再公示一下这个帖子,我都没看到内容就“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了到底是啥内容啊?有谁收藏该贴的拿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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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删,是不是又危机到谁了,版主,这人是又请你吃饭了,还是送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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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的啥贴啊,咋就被封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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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9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话到香港说,言论自由,看新闻就看凤凰网,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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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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