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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朱丽丽,现在在深圳罗湖莲塘打工,湖北南漳县人。父母都是南漳县武安镇老实巴交的农民,现已年近六旬。我怀着万分悲愤和无奈的心情把我一家近期遭遇的不公向您们投诉,望能得到关注和有效解决。
我父母都是憨厚善良的老百姓,勤扒苦做,与人无争,言语木讷。供养我和我弟弟2个大学生在当地实属不易。然2010年,一直和睦相处的邻居赵某搬到集镇将房屋卖与赵道海、李冬梅夫妇。赵、李不顾周边住户反对强行占用公共通道围建院墙,导致与邻居朱德华纠纷不断,多次互殴。2010年8月27日,赵、李又到朱德华家里打斗,朱直呼救命。我母亲黄永秀前去劝架,被渔叉捅伤,头部还被打出一条大裂口,父亲朱德升便去拉开了赵道海、李冬梅。
此事过后,母亲黄永秀就近在村卫生室、集镇卫生所治伤。而赵道海、李冬梅夫妇直接跑到南漳县人民医院医治10天左右回家,并托人在南漳县法医鉴定所弄了个轻伤鉴定。之后,赵道海、李冬梅多次恐吓、骚扰我家,无故铲毁我家菜园一亩,砍断我家周边幼树300多棵,灌水淹死两亩油菜,捣毁我家篱笆使两亩小麦受损,并多次上门闹事行凶,父母在家苦不堪言。有田不能种,如今是太平盛世,放着好好的日子却没法过。母亲多次找到村干部,他们来拍拍照,敷衍一下就算了,总是不给解决实际问题。过不了多久,又不知地里的什么庄稼会受到糟踏,如此事件反复发生。更有甚者,赵道海多次到县、镇公安派出所要求抓人。2013年1月29日年关前夕,镇村两级在村委会办公室组织调解,对方要求赔偿十几万元。十几万元呐!父母都是老实庄稼人,哪有这么多钱?当时,派出所的警车就停在现场,如果父亲不签赔偿协议,就直接把人抓走。最终在镇村干部们的劝说下父亲无奈签下了6万元赔偿协议,并东凑西借支付了2万元。
2013年春节过后,59岁体弱多病的父亲跟着我弟弟来到西安,在建筑工地捡破烂和看守工地挣点钱。9月2日坐火车回家准备帮忙收稻谷,不料在襄阳火车站以“逃犯”名义被抓,至今关押在南漳看守所。母亲在家天天以泪洗面,神情恍惚。作为人子,本人更是痛心不已。
在此,谨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疑问:
一、赵道海、李冬梅违规强占公用走道围建院墙是导致邻里纠纷的起因,当地基层领导为何没有制止、调解,及时化解矛盾?
二、李冬梅在县医院外科治伤一周左右,回家后身体、生活一切正常,如果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轻伤鉴定从何而来?
三、赵道海、李冬梅到朱德华家里行凶,我母亲黄永秀前去劝架被伤,父亲前去拉架,派出所为何把他定为主凶?
四、赵道海、李冬梅多次恐吓、骚扰我家,无故铲毁我家菜园,砍断我家周边幼树300多棵,灌水淹死两亩油菜,捣毁我家篱笆并多次上门闹事行凶等,我母亲多次报警并向村干部反映,为何无人过问?
五、2013年1月29日年关前夕,镇、村两级组织调解,赵道海漫天要价,派出所警车停在现场,并威胁不签字就逮人,调解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公平在哪里?
六、武镇派出所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何不通知家里而是直接上网通缉?
七、父亲朱德申本就体弱多病,又有高血压(190/120)、心脏病,按规定不能关押,为何从9月2日关押至今已近两月却毫无音讯?
本人在外打工多年,如今父亲被抓听闻老家司法不公、为钱办案、为钱办事等“潜规则”盛行,因无证据,不敢诳言!在此之前,村里已发生过三起类似事件:⑴何德付为放秧田的水,与李XX发生矛盾,被李XX用石头砸杀。⑵何正莲为耕牛一事,与何德平不合,被何打死。⑶宋仕明因两兄弟分家,为争家产,闹出矛盾,被其哥哥用刀杀死。三桩人命案皆因基层干部玩忽职守,没有及时公平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愤怒苦恼之及而杀人,才令此惨剧一次又一次发生。这次事情发生在我家,如果村领导干部再不给予合理有效的解决,也许还会搭上第四条人命,悲剧会再次上演。做女儿的我实在不想看到这一幕,在此也请您们救救我父亲。今父母年事已高,为此事而身陷牢狱,遇恶邻而不得安宁,家中负债赔偿一贫如洗,我们枉读诗书却不知所以!!!诚望领导能体察民情,体恤民忧,能使司法以公平,还百姓以公道。在此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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