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经验参考一下。
新房的预售合同是房管局打印好的,基本都考虑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及付款方式等等,基本没有要修改的。
2008年买过一套房子,是国内一家著名开发商的房子,基本没有操过心,付定金后,听从售楼小姐的指导,把身份证啊,户口本啊,,直接给她,一个礼拜后就办妥了,虽然贷款晚下来半年,开发商也没有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2011年再买的时候,粗心了,贷款放款时间没有修改,(放款时间应该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其实也向售楼员说过,但是他说合同是打印好的,不能修改,他保证开发商不会追究违约责任的,我相信了,事后证明我错了),就直接在预售合同上签字走人。2011年开始银行收紧房贷,我的房贷晚下来4个月,最后被追究违约责任,赔了4万多。
一般情况下,大的开发商不会追究客户的责任,小的开发商就不一定了,要注意。
买房是大事,为了日后少麻烦,如果不能按你的要求修改一些合同条款,可以偷偷录音,也好留一手。
希望能帮到你一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