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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路口(凤凰大道和徐庶路交叉路口)被处逆行3次,在南漳水镜论坛反映此问题的人也不下于200人,个人感觉在此处被处罚不太合理,有几点请交管部门给予答复是否合理。
1、徐庶路口这段路款大概宽约15米,南漳交管部门划设了三条导向线,差不多占本条车道的五分之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照这么说由北向南左拐的车辆全部都为逆行(因其已靠道路的左侧行驶),那么请问交管部门此举是不是逼迫司机同志们违反法律,合理不合理?
2、由凤凰大道西侧拐入徐庶路的车辆会遇到这种情况,一是图中由南向北的唯一一车宽车道被随意停车占用,则需要走由北向南的的左拐车道,有时候甚至左拐车道上也有车,请问此种情况司机如何不算逆行?请问此判罚合不合理?
3、如果说,规定本身就存在严重的漏洞或不合理,甚至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在此处对普通司机的处罚合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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