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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悉,今年年底,全市将有5000余名幼儿成为首批学前教育受资助的对象,困难幼儿每生每年可获1000元资助。
全市今年计划资助家庭困难学生12万人次,学前教育部分成为新增资助范围。实施范围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且其收费标准不高于市级示范幼儿园(每月不高于300元)。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3-6周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王付安介绍,幼儿监护人可持相关资料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批的在园幼儿,每生每年可获1000元资助。今年年底前将发放首批5000余人的资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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