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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该县在总结督学责任区成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开展工作,出台了《南漳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选聘了20名责任督学和2名巡查督学,按照每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对全县103所中小学校(含大型教学点)进行挂牌督导。在实践中创立了“随访督导零距离,教学秩序零干扰,基层学校零负担”的“三零工作法”,避免了督导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影响教学、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提高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效。
《教育督导决策参考》是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重要资料,呈送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参阅。并送教育部党组成员,国办秘书三局、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司。送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总督学、总督学顾问、副总督学。发往教育部内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国家督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参阅。(编审:周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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