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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水镜书生 于 2015-6-16 21:21 编辑
商业贿赂是医疗行业“潜规则”
当前医疗腐败案件主要涉及三大领域:药品采购、器械采购和基建工程,其中基建工程领域大都属于一次性和短期腐败行为,而药品和器械领域因其采购行为的长期性、稳定性和隐蔽性,容易形成固定的腐败链条,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首先,拿“回扣”已成行业“潜规则”。一些医护人员及医药代表坦言,在器械和药品采购中拿“回扣”几乎已是“公开的秘密”,“法不责众”和交易的封闭性、隐蔽性造成此类商业贿赂屡禁不绝。其次,种种变相贿赂对医生形成“围猎”之势,形成畸形医商关系。与回扣相比,形形色色的隐形营销手段几乎“无孔不入”。业内人士透露,国内药企由于药品同质化比例较高,往往直接给医生提成。为让医疗设备和药品顺利进入医院,最好的方式就是送钱。院长、分管副院长、科室主任都要搞定。小到一支抗生素注射剂、一瓶点滴,大到大中型医疗器械的采购,都有回扣的存在。
多因素致医疗贿赂屡打不绝
无孔不入的商业贿赂所推高的药品和器械成本,“肥”了医药企业和受贿者的同时,最终却需要患者和国家医疗基金“埋单”。业内人士认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医院监督机制薄弱、对医疗商业贿赂处罚过轻、是造成医疗商业贿赂屡打不绝的多重原因。 “医院在同质化药品的选择上有很大的自主权,用谁家的不用谁家的,往往很随意。”长期关注医疗领域腐败案件的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和说,激烈竞争之下,医药企业只能通过拉拢腐蚀医生的方式实现利润,如果抵御不了诱惑,医生就会接受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在一些医院特别是基层医院,院长在人事、采购等方面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因此他们也成为药商重点拉拢和贿赂的对象。在他们查办的系列医疗腐败案中,只要院长点头,医疗设备就能进入医院,因此药商行贿时一般是“院长拿大头,科长拿小头”。 自我监督机制不强致使一些地方医疗行业缺乏自律,对商业贿赂处罚太轻。对医生的收回扣行为,如果举报很厉害,大多数医院只通过行政手段给予处罚,加之手段隐蔽,查处打击难度大。“这些年医疗行业没有做到自律,一些医生最好的朋友不是患者,而是医药代表和器材供应商。从各地查办的腐败案件来看,有的地方医疗行业的文化生态和价值观已经被扭曲,但医院却没有做到零容忍。”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分析说。
建议综合治理畸形医商关系
业内人士及专家建议,消除医疗行业“潜规则”,扭转不正常的医商关系,需要从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行贿处罚力度等方面综合 施策。同时,深入推动医药分开改革进度,适当提高医护人员诊疗费用,压缩腐败寻租空间。
第一,加大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医院主要领导的权力要适当分解,避免个人专权。行政主管部门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 对医疗器械和药品购销渠道及各个环节运行情况的实时跟踪监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
第二,完善相关法律,对医疗领域腐败做到“零容忍”,建立涉腐医生“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触犯法律的医生,应当加大惩戒力度,列入终身禁 止 从业的“黑名单”,形成震慑作用。
第三,加大对医药企业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斩断腐败链条。建议通过制度规范、行业自律等手段,引导企业建立正规规范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推广体系,寻求良性竞争。
第四,切实推动医药分开和收支两条线,剔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性,也应提高医护人员的诊疗费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作为公立医院,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剔除逐利性,推动收支两条线,使医院和医药相分离,可以尝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打破目前用药的封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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