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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摸狗”本泛指小偷小摸的行为,可苍南却真有一位“家禽大盗”,跑到农村偷鸡、逮鸭子牟利,作案10多起,偷了五六百只家禽,涉案价值达14万元。前天,嫌犯落网。
4月16日6时许,苍南警方接到家住宜山镇的黄老伯报案,称其圈养的鸡、鸭、鹅被人偷走了。黄老伯苦着脸告诉民警,这批家禽总共有135只,他已经养了五年多了,平时都是圈养在村子里的一块空地上,早上他正准备去喂鸡,却发现鸡棚里空荡荡的,一夜之间鸡鸭鹅全没了。
经查,民警发现,黄老伯的遭遇并非个例。自2014年11月以来,苍南县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桥墩镇等地先后发生盗窃农村鸡鸭等家禽案件18起,其中还有价值较高的本土鸡、番鸭、火鸡等。根据案件特点,办案民警串并侦查该类盗窃案件。
6月15日,民警在钱库镇一民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随后,又劝投一名多次从李某处收赃的杨某。经审讯,两人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38岁的钱库男子李某小学肄业,离异,孩子由其年迈的父母照顾。平时家里的生活开销也全靠父母务农维持及兄弟帮衬。后来,不学无术的李某干起了偷盗的勾当。2001年,李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刑满释放后,李某仍然死性不改,开始“偷鸡摸狗”。
据李某交代,他通常选择凌晨时分作案,此时鸡鸭们进入“深睡眠”,一般不会啼叫吵闹。于是,李某利用随身携带的钳子等工具,剪开鸡棚的围栏,把鸡一只只塞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框和编织袋中,并迅速载到菜市场,低价出手。几个月下来,李某越干越顺手,数次作案,竟偷了五六百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苍南警方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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