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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15年南漳县秋季小学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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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请问有谁知道2015年南漳县秋季小学招生时间安排的。在县教育网上查询没有看到,因小孩今年在报小学了,而我们又在外务工,有知道的说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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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7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先抢一个沙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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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9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哟,都没人知道啊!好心人去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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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自己来解答,南漳实验小学与2015.08.24小学一年级开始报名!今年南漳小学开始实施划片区上学了,需有房产证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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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1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上学全国开始同步了。上学首先房产证成了通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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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1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aves华兰 发表于 2015-8-21 16:34
没有,自己来解答,南漳实验小学与2015.08.24小学一年级开始报名!今年南漳小学开始实施划片区上学了,需有 ...

瞎说  24老师都还在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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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需要房产证?还需要户口在这个片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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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儿子的放假时,发的“致家长一封信”说的是8月31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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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八月三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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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3 1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需要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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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今天开始报名,需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明 ,预防接种证,爸妈双方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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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4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原来是有心人放出消息,看看影响如何,据说是2015.08.28号可以去报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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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爷爷和奶奶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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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湖北省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鄂教基【2014】12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5】59号)的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确定了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计划
1、初中七年级招生:县第二实验中学设16个教学班,招生计划800人;城关金庙中学设4个教学班,招生计划200人。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2015年秋季七年级不招新生。
2、小学招生:县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城关镇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徐庶小学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凤凰小学招生计划为90人,设2个教学班;金庙中学小学部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
二、片区划分
1、县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江华机械厂—城关派出所),城北建设大道以南。2015年秋季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片区内七年级新生一律到第二实验中学报名就读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八年级学生整体迁入县实验中学就读。
2、县第二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至三道河工管局。
3、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片区
(1)初中部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东城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2)小学部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4、县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西至三道河工管局,蛮河堤以北。
5、城关镇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玉凤北路以东,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6、城关镇凤凰中心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西至江华机械厂,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7、城关镇徐庶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建设大道以南,徐庶路以东城区。
8、南漳县特殊教育学校片区
(1)聋哑学校招生范围:全县;
(2)小学部(原曙光小学):城北建设大道以北区域。
三、工作要求
1、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报名要求。所有城区户口新生携带户口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2、“两改两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到原片区学校报名或到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协议。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3、外来人口(进城务工、流动人口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仍然严格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教育局的入学通知书,或携带户口薄、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有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同时携带父母营业执照、就业证或劳务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4、城区未足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权利规定》,截止2015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城区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5、小学一年级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30日,初一新生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10日,过期不予注册学籍。所有需转学进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交转学申请表和以上新生注册同等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6、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进行,做到“七个不得”: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辖区学生和县教育局指定安排就读的学生;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不得将各类考级、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搞生源大战;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入学考试;不得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择校生。
7、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继续坚持全县学生新生入学“随机分班”制度,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学校必须均衡配备师资,实现校内义务教育均衡。
8、各城区学校统一于2015年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务必于9月1日下午六点前将开学报名情况报县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聂在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邹三星同志为副组长,李玉联、彭广海、唐登虎、闫德金、潘从喜、吴玉印、刘道记、邹险峰、冯桂明等同志为成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生。县教育局将对超计划招生、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等违规招生情况,采取“四不”政策,即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收学生的资助和评优待遇、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不核拨违规招生的人平公用经费等。因违规招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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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湖北省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鄂教基【2014】12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5】59号)的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确定了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计划
1、初中七年级招生:县第二实验中学设16个教学班,招生计划800人;城关金庙中学设4个教学班,招生计划200人。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2015年秋季七年级不招新生。
2、小学招生:县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城关镇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徐庶小学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凤凰小学招生计划为90人,设2个教学班;金庙中学小学部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
二、片区划分
1、县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江华机械厂—城关派出所),城北建设大道以南。2015年秋季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片区内七年级新生一律到第二实验中学报名就读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八年级学生整体迁入县实验中学就读。
2、县第二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至三道河工管局。
3、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片区
(1)初中部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东城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2)小学部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4、县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西至三道河工管局,蛮河堤以北。
5、城关镇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玉凤北路以东,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6、城关镇凤凰中心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西至江华机械厂,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7、城关镇徐庶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建设大道以南,徐庶路以东城区。
8、南漳县特殊教育学校片区
(1)聋哑学校招生范围:全县;
(2)小学部(原曙光小学):城北建设大道以北区域。
三、工作要求
1、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报名要求。所有城区户口新生携带户口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2、“两改两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到原片区学校报名或到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协议。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3、外来人口(进城务工、流动人口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仍然严格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教育局的入学通知书,或携带户口薄、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有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同时携带父母营业执照、就业证或劳务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4、城区未足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权利规定》,截止2015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城区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5、小学一年级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30日,初一新生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10日,过期不予注册学籍。所有需转学进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交转学申请表和以上新生注册同等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6、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进行,做到“七个不得”: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辖区学生和县教育局指定安排就读的学生;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不得将各类考级、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搞生源大战;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入学考试;不得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择校生。
7、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继续坚持全县学生新生入学“随机分班”制度,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学校必须均衡配备师资,实现校内义务教育均衡。
8、各城区学校统一于2015年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务必于9月1日下午六点前将开学报名情况报县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聂在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邹三星同志为副组长,李玉联、彭广海、唐登虎、闫德金、潘从喜、吴玉印、刘道记、邹险峰、冯桂明等同志为成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生。县教育局将对超计划招生、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等违规招生情况,采取“四不”政策,即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收学生的资助和评优待遇、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不核拨违规招生的人平公用经费等。因违规招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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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湖北省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鄂教基【2014】12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5】59号)的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确定了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计划
1、初中七年级招生:县第二实验中学设16个教学班,招生计划800人;城关金庙中学设4个教学班,招生计划200人。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2015年秋季七年级不招新生。
2、小学招生:县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城关镇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徐庶小学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凤凰小学招生计划为90人,设2个教学班;金庙中学小学部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
二、片区划分
1、县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江华机械厂—城关派出所),城北建设大道以南。2015年秋季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片区内七年级新生一律到第二实验中学报名就读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八年级学生整体迁入县实验中学就读。
2、县第二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至三道河工管局。
3、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片区
(1)初中部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东城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2)小学部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4、县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西至三道河工管局,蛮河堤以北。
5、城关镇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玉凤北路以东,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6、城关镇凤凰中心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西至江华机械厂,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7、城关镇徐庶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建设大道以南,徐庶路以东城区。
8、南漳县特殊教育学校片区
(1)聋哑学校招生范围:全县;
(2)小学部(原曙光小学):城北建设大道以北区域。
三、工作要求
1、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报名要求。所有城区户口新生携带户口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2、“两改两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到原片区学校报名或到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协议。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3、外来人口(进城务工、流动人口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仍然严格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教育局的入学通知书,或携带户口薄、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有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同时携带父母营业执照、就业证或劳务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4、城区未足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权利规定》,截止2015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城区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5、小学一年级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30日,初一新生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10日,过期不予注册学籍。所有需转学进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交转学申请表和以上新生注册同等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6、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进行,做到“七个不得”: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辖区学生和县教育局指定安排就读的学生;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不得将各类考级、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搞生源大战;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入学考试;不得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择校生。
7、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继续坚持全县学生新生入学“随机分班”制度,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学校必须均衡配备师资,实现校内义务教育均衡。
8、各城区学校统一于2015年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务必于9月1日下午六点前将开学报名情况报县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聂在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邹三星同志为副组长,李玉联、彭广海、唐登虎、闫德金、潘从喜、吴玉印、刘道记、邹险峰、冯桂明等同志为成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生。县教育局将对超计划招生、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等违规招生情况,采取“四不”政策,即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收学生的资助和评优待遇、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不核拨违规招生的人平公用经费等。因违规招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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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到时报名的时候去学校问问吧,看看小孩的户口上在那里哦。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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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漳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湖北省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鄂教基【2014】12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5】59号)的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确定了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招生计划
1、初中七年级招生:县第二实验中学设16个教学班,招生计划800人;城关金庙中学设4个教学班,招生计划200人。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2015年秋季七年级不招新生。
2、小学招生:县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城关镇实验小学招生计划为360人,设8个教学班;徐庶小学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凤凰小学招生计划为90人,设2个教学班;金庙中学小学部招生计划为135人,设3个教学班。
二、片区划分
1、县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江华机械厂—城关派出所),城北建设大道以南。2015年秋季县实验中学和第二实验中学继续实行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县实验中学片区内七年级新生一律到第二实验中学报名就读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八年级学生整体迁入县实验中学就读。
2、县第二实验中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至三道河工管局。
3、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片区
(1)初中部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东城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2)小学部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东城区。
4、县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南,和平桥路以西,西至三道河工管局,蛮河堤以北。
5、城关镇实验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徐庶路以西,玉凤北路以东,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6、城关镇凤凰中心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玉凤北路以西至江华机械厂,北面接城北建设大道。
7、城关镇徐庶小学片区:水镜路以北,建设大道以南,徐庶路以东城区。
8、南漳县特殊教育学校片区
(1)聋哑学校招生范围:全县;
(2)小学部(原曙光小学):城北建设大道以北区域。
三、工作要求
1、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报名要求。所有城区户口新生携带户口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2、“两改两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到原片区学校报名或到实际租(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拆(征)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协议。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3、外来人口(进城务工、流动人口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仍然严格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教育局的入学通知书,或携带户口薄、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明(户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有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的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同时携带父母营业执照、就业证或劳务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于8月31日到相应学校确认入学资格。所有证明材料留交报名学校存档。
4、城区未足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九项权利规定》,截止2015年8月31日,凡未满六周岁儿童要求上学的,由各城区学校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接收,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5、小学一年级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30日,初一新生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10日,过期不予注册学籍。所有需转学进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交转学申请表和以上新生注册同等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6、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进行,做到“七个不得”: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辖区学生和县教育局指定安排就读的学生;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跨片区择校就读;不得将各类考级、获奖证书与学生入学挂钩;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搞生源大战;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入学考试;不得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择校生。
7、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继续坚持全县学生新生入学“随机分班”制度,严禁学校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学校必须均衡配备师资,实现校内义务教育均衡。
8、各城区学校统一于2015年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务必于9月1日下午六点前将开学报名情况报县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聂在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邹三星同志为副组长,李玉联、彭广海、唐登虎、闫德金、潘从喜、吴玉印、刘道记、邹险峰、冯桂明等同志为成员,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学校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加强宣传,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生。县教育局将对超计划招生、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等违规招生情况,采取“四不”政策,即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收学生的资助和评优待遇、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不核拨违规招生的人平公用经费等。因违规招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漳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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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6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谢谢,很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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