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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南漳县城关镇的女子鞠丽(化名),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0日,李庙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李明(化名,33岁)报警称:其被他人以谈恋爱为名骗走5.5万元。接警后,李庙派出所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板桥镇的男子陈生(化名,56岁)与城关镇有夫之妇鞠丽(49岁)涉嫌此案。民警进一步调查查明,陈生与鞠丽得知李明家境贫困,30多岁至今未婚,娶妻心切,便萌生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的念头。
随后,经陈生介绍,鞠丽以“杨爱民”的身份与李明相处,先后以要彩礼、买衣服、请人吃饭为由,共骗取李明现金5.5万元。所得款项,除支付少许“介绍费”外,其余款项被鞠丽收入囊中。12月15日,民警根据线索,将鞠丽抓获。
目前,鞠丽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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