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313|回复: 15

礼节性回应一下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4-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 本帖最后由 荆山读霸 于 4-9 23:00 编辑 ]
发表于 2008-4-9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武汉志愿者元老兵哥哥提出的建议很好:

组织分散,思想统一
各自发展,遇事联合

搞一点儿活动,没必要动用一大批人,这是浪费,真正成了一个组织,这样的事做起来也得慎重,因为这是要增加成本和开支的。
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工作,人员过多,组织起来难度太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体会。
比如10个人去做一件事,倒不如分组行动,几个组去做几件事。义工也得讲求效率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们都要大度一些。
过去你们三个活动搞得不错,现在你们活动搞的也不错,将来会搞的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一点建议

南漳地方小,不能跟武汉相比,所以义工有什么活动还是大家共同搞,不愿意或者没时间参加的不强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9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27 向你们义工学习。

[ 本帖最后由 风从指尖过 于 4-9 22:1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从指尖过 于 2008-4-9 22:07 发表
wzg127 向你们义工学习。

王老师见外了,你也是义工重要的一员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9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微疯 于 4-9 22:05 发表
南漳地方小,不能跟武汉相比,所以义工有什么活动还是大家共同搞,不愿意或者没时间参加的不强求。


大轰大翁的活动我是没时间参加的了,需要捐款,我会量力而行的.
我觉得还是"牵头人制度"好
一个活动,由一个人牵头,所有组织协调都由他一个人负责。拍照、影摄、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都由他安排或自己亲自做。
他认为需要两人做,就找一人协助。他认为需要10个人,或更多的人,我们都有义务去支持和参与。

去年参加的几次活动,看起来交通和用餐都没支出。
但是,大家想过没有?那都是香墨等人利用自己私人关系调用人家的车,在受助对象家里不能吃饭,都是组织者通知朋友埋的单。-----时间长了能这样做吗?

活动人数尽可能少,一是为了减少开支(AA制也是开支),二是考虑到别人的时间

官方活动可以搞形式主义,可义工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不讲效率行吗?

[ 本帖最后由 荆山读霸 于 4-9 22:37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2 +6 收起 理由
一网打尽天下 + 3 我很赞同
GUOJIE + 3 实在!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wzg127 实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OJIE 于 4-10 12:10 发表
wzg127 实在

谢谢支持
只要务实\客观,只要想做事,说真的,形式就显得不重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荆山读霸 于 4-10 13:14 发表

谢谢支持
只要务实\客观,只要想做事,说真的,形式就显得不重要了

过程大于形式,大于结果!过程很重要!wzg1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网打尽天下 于 4-10 17:03 发表

过程大于形式,大于结果!过程很重要!wzg127

是啊
只要做就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的人说的都对,赞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微疯 于 4-10 18:40 发表
上面的人说的都对,赞成

领导总结发言了哈wzg75
疯子不强调"三点"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荆山读霸 于 4-10 18:50 发表

领导总结发言了哈wzg75
疯子不强调"三点"老?

他不强调,你来强调也一样啊,反正你们俩都是超版!wzg7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3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跑腿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度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推荐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漳热线 ( 鄂ICP备2021000082号-2 || 鄂公网安备 42062402000199号 )

GMT+8, 2024-11-24 16: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