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确认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要求,县直各相关部门开展了高频事项梳理确认工作,编制了县级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县直相关部门梳理确认的高频事项清单,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确保高频事项高效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高频事项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布的事项取消、下发、合并、调整等文件精神,及时对本部门的高频事项进行更新发布,并逐步提高高频事项在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总数占比。
三、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3.0)对已确认的高频事项进行了统一认领发布,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高频事项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 南漳县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事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