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已进入关键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公众交叉感染风险,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经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城区人口流动进行管控。
一、严格控制居民采购出行。疫情防控期间,除经指挥部批准允许营业的超市、药店外,其他营业性商业场所继续执行暂停营业的要求。只允许居民每户每两天由一人出门采购必备生活物资,大力鼓励居家网上采购。
二、严格落实人员限流措施。城区所有住户要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上街”的管控制度,各社区、住宅小区、街区每晚19点30至次日早上7点全面封闭禁行,小区院落要关门上锁,落实门岗制度,禁止人员出入;确因工作需要导致晚归或出入的工作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对健康状况审核登记后,方可进出小区。
三、严格实行路面管控。除参与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生病就医等需要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外出;所有外出车辆需凭有效通行证通行,真正做到足不出户,车不上路,街不见人。
四、严格落实超市等经营场所防控措施。经批准的经营性场所根据营业面积,合理设定符合防控要求的容纳量,并在入口设置顾客等待区,用隔离带进行分流,指派专人疏导顾客,避免人群扎堆拥挤。
五、严格落实确诊病例小区封闭管理。对确诊小区要按照“战时”管理机制,实行全面封闭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外出,所需生活物资由包保单位、主管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共同保障。
六、全面落实物资供给保障。县商务部门要发动大型商超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采取点对点配送、定时错峰配送、对特殊人群专人配送,生活必需品“大篷车”巡回配送等多种形式,保障广大市民生活必需品需求。县直各包保单位、城关镇各社区、网格员要加大对留守、残疾、孤寡独居老人及其他困难人群的关怀关爱,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
七、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劝导居民按要求不串门、不上街、不聚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纪委监委要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公安机关要全警上路,对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涉嫌闹事的,要依法处理。
本令自2020年2月4日8时起实施,具体解除时间以县指挥部通告时间为准。
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