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程思豪 通讯员 洪淼)自1月29日以来,县公安局强化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坚持闻警即动,依法查处12起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案件,其中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4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3起、侵犯隐私案3起、阻碍执行职务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共行政处罚13人,其中拘留10人、罚款2人、警告1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警方提示: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服从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遵守道路交通管制规定,不得阻碍防疫工作人员相关防控工作,同时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要全面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