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部门统筹调度资金,落实保障政策,确保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1.对确诊患者及疑似患者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的部分,财政予以保障。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予以保障;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目前市财政已先期配合市医保部门预拨城区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医保基金3230万元,个人负担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
2.对疫情防控物资及设备购置全力保障。截止2月13日,全市各级财政用于疫情防控物资及设备购置资金1.03亿元,包括购置救治设备、急救车辆、检测设备、防护用品等急需的防控物资和设备。
3.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落实了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和一次性慰问金待遇,改善医务人员防护条件,优化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环境,所需相关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4.打通防疫物资及设备采购“绿色通道”。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实行疫情防控物资及设备自行组织采购,确保供应时效,尽快投入使用。
5.落实防控重点保障财政支持政策。对中央、省出台的产业、教育、金融、农业等重点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及时研究落实的操作办法,确保上级政策尽快发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