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以来,县红十字会积极发动人道资源动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为了依法管理好接收捐赠的资金、物资,让社会捐赠及时发挥效益,南漳县红十字会现将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捐赠资金分配使用范围
根据《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鄂捐赠发【2020】3号)规定:社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医疗机构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救治费用和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用品、消杀物品的采购。
二、捐赠资金、物资分配原则
根据《南漳县红十字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物资及资金的临时管理办法》,接收捐赠的物资及资金,对于捐赠方有定向意愿的,由南漳县红十字会报南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后及时按捐赠方意愿落实。对非定向捐赠,由南漳县红十字会按照南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分配意见及时进行分配。其中:捐赠物资首先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签署意见,根据是否达到医用标准上报指挥部确定分发对象。
三、本期分配使用情况
(一)捐赠资金
本期共分配使用捐赠资金939029.90元(其中:定向454700元,非定向484329.90元)。明细如下:
县人民医院45000元(定向分配)
县中医院25000元(定向分配)
城关镇政府50000元(定向分配)
城关镇水镜庄社区8700元(定向分配)
肖堰镇政府100000元(定向分配)
板桥镇政府50000元(定向分配)
东巩镇政府60000元(定向分配)
经济开发区10000元(定向分配)
李庙镇石桩河村6000元(定向分配)
县住建局90000元(定向分配)
县城管局10000元(定向分配)
县指挥部484329.90元(用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控用品、消杀物品采购等相关工作支出)
(二)捐赠物资
1、内蒙古湖北商会捐赠手术衣150套,定向分配县人民医院。
2、付鹏、杨培勇、付鸿运捐赠洗手液20箱,定向分配县政府办一线工作人员15箱,武安镇5箱。
3、苏州文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捐赠N95口罩1800个、3M口罩200个、酒精160瓶、防护服150套、防护眼罩20个,定向分配县人民医院;护目镜300副,定向分配县疾控中心。
4、爱心人士捐赠橡胶手套100双,交县指挥部统一调配给部门、乡镇防控一线。
5、泓鋮慈善基金(筹)泓鋮、姜丽敏、冯如嵩:捐赠消毒液335件,定向分配板桥镇40件,消防大队60件,巡检镇50件,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85件。
四、累计分配情况
1、截止2月15日,共接收捐赠资金7681269.48元,其中:定向捐赠资金2494675.60元已按照捐赠方意愿全部分配到指定单位,非定向捐赠资金5186593.88元已严格按照县指挥部意见进行了分配使用。
2、截止2月15日,所有的捐赠物资均已按照捐赠方意愿以及县指挥部统一安排,及时全部发放到相关医院、县直部门及镇区,实现了捐赠物资“不过夜、零库存”
南漳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