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南漳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在南漳、生活存在困难的外地人员(以下简称滞留在南漳外地人员),由县相关单位和所在镇、村(社区)提供救助服务。
二、对南漳籍在外就学的学生,需要临时性学习帮助的,由所在单位、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必要学习保障。
三、对急需医疗救助的滞留在南漳外地人员,由县卫健部门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确有困难的,医疗费用由县政府负责。
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滞留在南漳外地人员,由县民政部门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五、对有就业愿望且通过健康检测、医学观察身体健康的人员,各社区、村可从中招募志愿者,安排到社区、村从事防疫等工作,并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也可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介绍到辖区经批准复工的企业。
六、滞留在南漳外地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和求助,也可拨打县民政局求助热线07105230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