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 通讯员 张斌 毛鑫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能正常开工,很多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等问题。南漳县人社部门及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出台了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纾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生产。
2月底,县人社局对外发布,从3月1日起,将对本县企业免征单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社保费。免征对象是南漳县境内所有参保单位(不包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时间从2020年2月到6月,共5个月。 据统计,本次免征涉及全县428家单位,共计减免2856万余元。人社部门提醒,免征期间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对特别困难的中小企业申请缓缴的个人应缴部分,可在下半年6个月内申请补缴,补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权益,且免收滞纳金。
因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影响,县人社局对参保企业职工提供了政策优惠,即参保单位免征、缓缴、补缴社会保险费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另外,已经缴纳了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428家范围内)可按规定办理退费或者在以后应缴费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