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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开始得从一辆电动车说起。22日晚在某路口的电动车专卖店给妈妈选了一款电动车。考虑给老人使用的,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向老板说出我的要求——得自带安全锁!怕自己不专业描述的不清楚我还特意拿他们旗下某个型号的电动车举例子。当时老板表示明白并理解,不然他也不会说—你说的我明白,不过你说的那款是手刹安全锁,我们现在的都是"p"档安全锁。共识达成,在老板的推荐下速战速决的买了一款“符合”我要求的电动车。因为临近下班,因为电动车是现装电池所以什么试用,试行都是不存在的。(没想到一切灾难就是从没有试行开始的)骑行五分钟到家后就发现电动车的问题了。1.后抵挡板整个压在后轮胎上所以摩擦力大影响骑行。2.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安全锁功能。(当时第一反应以为是自己不会操作)第二天一早就去找商家了,老板因为有事不在,一位员工接待的,跟他说了问题后第一个问题他承认,第二个问题他明确的告诉我—此款电动车根本就不具备我所要求的安全锁功能。听到这里我就懵了。于是给老板打电话沟通,老板说等他回来后在解决。事情又到了第三天上午,一进门老板也明确的表示此款是没有我所说的功能,那时就不太高兴了,既然没有此功能你当初干嘛推荐给我还信誓旦旦的说达到我的要求了。老板轻飘飘的说—我店里这么多车子我也不可能对每一台车子那么了解。所以说,这个事情要怪我咯,怪我自己没提前做好攻略,怪我自己相信老板的推荐!随后老板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换其他款。从这个时候我就丧失了我的消费权力了。我只能选择加价换其他款而没有拒绝权。现场一地鸡毛………最后只得拨打12315来维权。一早就接到协商员的电话随后到现场进行调节(在这里要点赞部门的办事效率)。说到这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了,协商的过程一言难尽,协商的结果嘛哩嘛哩哄。在工作人员的不断强调(我们只能给你们做调解没有执行权,建议你走司法程序)下只能接受所谓的圆满结果。唉,明明很有理的事为什么还得委曲的成全别人?难怪我打电话的时候老板一脸的不屑,看来是我太年轻了。在此提醒大家,在购买东西的时候千万不要听对方讲的,一定要当场检验效果。否则,当钱到对方兜兜的时候我们就失去了所有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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