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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酒驾送餐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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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谢博闻 都翔城 通讯员 邓丽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些人偏偏存在侥幸心理。日前,南漳县公安局交警队就查获了一个特殊的酒驾人员——外卖小哥。



4月5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文庙路设卡查酒驾时,查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外卖摩托车。在检查驾驶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民警随后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据王某说,自己忙完工作后在家吃饭,因为嘴馋就喝了两瓶啤酒,这时却来了订单,因为感觉自己酒量还比较好,认为没有什么关系,于是就骑上摩托车上了路,没想到被交警查到。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位“外卖小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记12分、罚款1000元。   事后,外卖小哥王某非常后悔,他希望同行都能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不要犯类似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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