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刘少东)11月11日,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及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动员视频会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程谦武参加会议。
据了解,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去年2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280元。同时,国家增加了参保补助标准,从人均550元增加到580元;慢性病报销范围从23种扩大到29种;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年门诊医疗费最高可报销500元。参保对象打破户籍限制,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本地就读的异地(县外)学生都可以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2021年2月底全部完成征缴任务。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再增加3000元、4000元、5000元3个档次共14个缴费档次,参保对象可自由选择,多缴多得。
程谦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征缴工作的责任感。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解答群众各种政策疑问,动员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要加强部门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带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海涛主持会议。
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分别宣读了《南漳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