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符柳婵 实习生 周阳)近日,国家九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从2021年起,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通知》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同时,明年起全国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全国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但是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自带的吸管暂不禁止。 记者走访发现,城区已经有商家开始响应此项规定,用起了纸质包装。
南漳茶百道店长温立腊告诉记者:“自从12月开业以来,我们一直用的都是纸质吸管,这样做主要是因为环保,再加上限塑令马上就要施行了,我们的包装塑料袋马上也要换成生物降解环保袋。” 市民纷纷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会积极配合。张女士告诉记者:“我觉得这个限塑令非常好,我是非常支持的。以后,我们去超市可以带购物袋,这样既环保,也让我们的城市变的更加美好。” 【来源:云上南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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