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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因“普九”债务问题,部分债主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学校重要的不稳定因素之一。为了保证教育稳定局面和教学正常秩序,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南漳县决定从2008年起,按统一比例分两年完成全县所有“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据悉,该县“普九”债务化解的范围是1995年1月至1998年12月“普九”期间形成的债务,涵盖教学及辅助用房、学校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购置、学校征地等。
为更加全面地掌握全县“普九”债务底子,该县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5个专班,于9月17日正式分赴10个镇、4个县直学校,对所有债务进行再核实。之后,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建立台账,将其彻底从学校中剥离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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