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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漳县中原牧业有限公司标准化规模养猪场通过省级检查验收。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测量答疑等,经充分讨论,省专家组一致认为,南漳中原牧业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场址选择较合理、场区布局科学、防疫基础设施完备、建有粪污处理设施、小区建设规模达到标准,具备饲养繁母猪2700头,出栏肉猪5万头的生产能力,达到了湖北省省级标准化养猪小区建设标准,建议省财政拨付“以奖代补”资金。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小区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农牧发[2008]33号文件)精神,通过省检查验收的养猪小区将获得10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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