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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林业杯’生态南漳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各文艺家协会:
今年是建国60周年,国家把今年定为“生态旅游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我县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抢抓机遇,切实推动我县生态文化旅游的建设步伐,以最直观的图片形式展示我县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和生态建设成就,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南漳、热爱家乡的热情,增强建设南漳、加快南漳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南漳县“‘林业杯’生态南漳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南漳内外所有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1、图片内容:
参赛图片仅限于反映和讴歌南漳的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生态建设成就和民风民俗等方面的照片。
2、图片形式:
参赛图片必须是数码照片,并且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和进行过度的色彩调整。用胶片机拍摄的照片,必须通过扫描转换成数码照片。
3、图片质量:
图片清晰,像素不得低于300万,尺寸必须在2MB以上,每张照片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三、征集时间
2009年8月30日以前(以邮戳或E-mail发送日期时间为准)。 2008年元月1日以来拍摄的、符合参赛图片内容要求的照片,均可参赛。
四、参赛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邮件方式投入县摄影家协会电子信箱即:nzsyjxh@163.com,联系人:王功志(13972075384)、朱君明(13797763199)、阎艳(13797665688)。
同时,南漳旅游网、水镜文学网、水镜论坛网、开设大赛“‘林业杯’生态南漳摄影大赛”作品交流板块,便于广大参赛者交流作品,相互学习,促进参赛作品不断上水平。同时,利用网络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我县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和建设发展成就,不断扩大出口南漳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知名度。
五、作品评奖
大赛组委会对收到的稿件进行分类登记,初选入围作品,9月20日前组织摄影权威人士成立评委予以评奖。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幅;二等奖5幅;三等奖10幅;优秀奖20幅。届时,召开颁奖大会,邀请县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为获奖作者颁奖。获奖作品将充实编入“辉煌60年”南漳画册,并向有关媒体推荐。
六、组织领导
成立大赛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功玉担任组委会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雷茂志和县文联、县林业局、县旅游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县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全体人员和全县各旅游景点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设县文联。
中共南漳县委宣传部
南 漳 县 林 业 局
南 漳 县 旅 游 局
南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漳县摄影家协会
2009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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