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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城管局执法车遇惨烈车祸(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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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8号下午五点左右,在襄樊市305省道尤河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从南漳方向驶来的城管执法车因避让一辆突然掉头的摩托车与逆向行驶的卡车相撞,随后面包车一直被挤到了路旁的一个水塘之中,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车上四名乘客伤势严重,而卡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伤势较轻。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而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一人却被死死卡在车中。到晚上7点10分,警方从市区紧急调来大型吊车,经过20多分钟的抢救,伤者最终被顺利救出。

1.jpg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28日17时许,在305省道尤河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城管执法的面包车与逆向行驶的卡车相撞,面包车上的4人伤势严重。


  当日18时,记者赶到现场。面包车上的3名伤者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副驾驶位上的人却被死死卡在车中,生命垂危。卡车司机王先生受轻伤。据他介绍,这起车祸是一辆摩托车突然掉头引起的。当时那辆摩托车与他同向,朝南漳方向行驶。当行至尤河段时,摩托车突然左拐到反向车道,一辆城管执法的面包车避让不及,与卡车相撞。随后,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也被送往医院救治。19时10分,面包车副驾驶位上的伤者才被救出。记者随后获悉,已有两位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目前还有一位伤者留在医院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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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巧合了吧。

南漳死亡电麻木车主已安葬 城管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荆楚网消息(记者余宽宏)5月1日,记者从襄樊市有关部门获悉,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南漳县电麻木车主黄本生已由其家属于4月30日安葬,涉事城管队员宁某已被行政拘留。
  4月28日下午,南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城关镇执法活动中,与非法运营电动麻木的车主黄本生发生纠纷,城管执法人员随后将身体不适的黄送往医院诊疗,入院时,其生命体征及CT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但第二天上午黄在院中死亡。
  4月29日上午,南漳县委、-----主要领导接到情况报告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从现场经过、治疗过程两方面进行调查。当晚,县委常委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专班对初步调查情况的汇报,明确要求查清事实,严格依法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4月30日,城管当事人宁某已被南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死者也被其家属安葬。目前,襄樊市公安局与南漳县公安、检察部门对尸体进行了会检,并将提取物送往武汉权威机构做进一步验证,以最终确定死者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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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知道怎么说城管的"同志"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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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全山党 的帖子

也是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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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避让一辆突然掉头的摩托车与逆向行驶的卡车相撞,随后面包车一直被挤到了路旁的一个水塘之中.


按照机动车驾驶手册上说的,宁可把摩托车撞飞,也不能越过黄色中心线与对面的车辆逆向对开,这样危险性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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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的肯定不是职业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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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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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字“惨”。向死者哀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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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那天刚好也开车去襄樊,事发地段是个上坡,南漳过去又是下坡还有雷达侧速70码小车,我想那个城管开的面包车没有牌子可能跑得捎微快了点,结果避让不及酿成大祸啊~~wzg13e

[ 本帖最后由 邮差风之子 于 2009-5-3 13: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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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麻木是08年的
呵呵
以后这一天作为城管的哀悼日算了,佘局长你好惨呀!怎么回事光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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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RC 于 2009-5-1 13:13 发表

按照机动车驾驶手册上说的,宁可把摩托车撞飞,也不能越过黄色中心线与对面的车辆逆向对开,这样危险性加大了.

我没驾照,这道理我都懂,要我开,应该是急刹车,要是打方向盘向右,开到田里面去也好吧,至少那有些树能缓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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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大婶都懂
  那个余局长是不是小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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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佘局是从办事处书记起来的,,,,,,,,,,。不知道水平的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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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突然掉头的摩托车的人,最可,最应该受处罚。是他导致了这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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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突然掉头的摩托车的人,最可狠,最应该受处罚。是他导致了这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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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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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也有城管的苦处,南漳现在这样如果没有城管也不知是个什么情形了!路上的摩托车也是烦人!完全不按照交通规则来行驶,哪个开车的碰到了就算自认倒霉!还是那句话,开车的都慢点事故也就少一点吧!看看现在的电麻木吧!满街都是!一点规矩都不讲!有些人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换了你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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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橄榄绿 于 2009-5-4 17:51 发表
城管也有城管的苦处,南漳现在这样如果没有城管也不知是个什么情形了!路上的摩托车也是烦人!完全不按照交通规则来行驶,哪个开车的碰到了就算自认倒霉!还是那句话,开车的都慢点事故也就少一点吧!看看现在的电麻 ...

完全同意。本次事故应该避重就轻,撞死哪个越双黄线掉头的摩托车手,保全全车人的性命是上策,现在南漳的骑摩托车的80%都没证,就是有证,也没有经过正规培训过,一点交通安全知识都不懂。今天从电大门口向教育局方向路过,在城关实小门口,一中年妇女骑摩托车送小孩上学,在路的中央突然停车,小孩从左边下车,本来她已经占道妨碍了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哪小孩突然下车,也占用了逆向行驶的道路,我在后面幸亏反映快,及时停车。路过哪中年妇女身旁时温馨提示一句:“下次停车要靠边,并打右转向灯,提醒后面行驶的车辆注意,避免撞上了。”哪女的不为自己没有行车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法规而感到可耻,反而来一句“你在后面没长眼睛啊”,我听后觉得与这样没有素质的人说话简直是瞎子点灯白费腊,回敬一句“今天我是长眼睛了,哪天你碰上一个没长眼睛的试试看。”毛主席老人家说过:“虚心使人进步”。为什么善意的提醒也挽回不了人们哪颗善良的心呢?

[ 本帖最后由 nzpopboy 于 2009-5-4 2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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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没碰到NB的,我见过一次NB的,一辆军车从闹市区拉着警报,前面红灯一丰田刚好停下来,军车按喇叭丰田没让就直接撞上去抵边上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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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寂寞江南 于 2009-5-3 22:55 发表

  LS的大婶都懂
  那个余局长是不是小学毕业?

又不是人有局长的开的车,与他何干啊?大家网上评论要以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啊。出不出事故哪要看是谁开的车,有的司机一辈子不出事,有的司机怎么一上路就出事呢?还不是有多方面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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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随便侃侃 于 2009-5-4 21:20 发表
那是没碰到NB的,我见过一次NB的,一辆军车从闹市区拉着警报,前面红灯一丰田刚好停下来,军车按喇叭丰田没让就直接撞上去抵边上就走了.

看来只有把这样的车接到南漳来整顿一下交通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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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zpopboy 于 2009-5-4 21:28 发表

又不是人有局长的开的车,与他何干啊?大家网上评论要以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啊。出不出事故哪要看是谁开的车,有的司机一辈子不出事,有的司机怎么一上路就出事呢?还不是有多方面原因吗?

赞成成这个观点,就事说事,没必要打击一片,更不能打击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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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的先违法,都没见过城管的车上过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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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是特权部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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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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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全山党 的帖子

还是追究一下是否公车私用了,既然是在城市管理执法,怎么车都跑到尤河段了?值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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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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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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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论事的说,城管开车的太。。。了。不是技术。。。,是内心。。。乡镇骑摩托的会和你讲理论吗?会和你讲交通意识吗?加上自己开的单位的执法车。。。主观判断错误,不守规矩,没意识。。。乡镇的摩托,三轮,农用车,小手扶蚂蚱,有部分是会开。。。只是会开,会开的意思是能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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