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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要追究制造发帖获刑案官员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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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2日00:49  人民网
  河南的王帅内蒙古的吴保全因言获罪,经过新兴媒体的披露和公众的理性参与,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由此产生如何杜绝公民“因言获罪”现象的讨论。王帅事件已经有了初步结果,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表明了态度,并且开始追究构陷者的责任。内蒙古的吴保全案还没有圆满结果,那位“因言获罪”的年轻人还在牢里,这算不算是当地法制的耻辱呢?
  中国建设和完善民主法制走过了漫长的路程。党和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时代和社会的进步。经历过没有法制,没有民主,没有人权的人们,绝对不会同意类似“十年动乱”那样的年代死灰复燃。但是,当我们从网络上和报纸上看到先是河南的王帅,后是内蒙古的吴保全,仅仅因为在网络上批评一下当地的官员,评论一下当地的政府,披露一下某些事情,就被当地警方跨省抓捕,进而关进牢房,我们确实被震撼了、惊动了。尽管这只是一些被披露的个案,尽管这只是国家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点噪音,但是,这些个案和噪音反映了我国建设民主和法制社会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反映了我们社会的一些亟需改善的现状。
  “因言获罪”是非民主社会例如“十年动乱”中最明显的特征之一。人们的每一句话都可能被认为是影射、借喻、讽刺当权者;人们的每一篇文章都可能被视作煽动和挑衅,而遭到莫名其妙的迫害。有的人因为在私密的日记中记载了一点自己的思想,而获祸罹难。言论成为那个年代最敏感的节点。说假话,说空话,说大话,逐步成为人们的习惯,话语体系走进了一条令人生厌的死胡同。这种影响,至今尚未完全清除。
  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特别是近年来国家民主、法制和人权事业的进步,让我们认识到,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社会里,人们的言论是自由的,批评是自由的,思想是自由的。诬陷罪、诽谤罪只针对个人而言,政府没有权利通过公安抓捕那些仅仅是用语言评论政府的所作所为,或者用某些不太中听的话批评政府官员的公民,哪怕这些评论和批评不太准确。法院也应该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不当权力的帮凶,不去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否则,我们的社会何来公平正义,何来和谐稳定、文明进步?
  抓捕“言论”者的执法人员和他们后面的官员,可能以为他们的这些做法,是在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是在维护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其实,他们错了。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就是保证大家能够充分享受美好的生活,树立正确的民主、自由、人权、发展等价值观。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的核心利益,而且正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中。保证公民充分享受言论权、批评权、监督权,才是实事求是地爱护我们现有的制度,才能更快得让我们的国家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用这样的思路去分析官员和执法人员抓捕“言论”者,正好证明,这些目无党纪国法的官员和执法人员,破坏的恰恰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践踏的恰恰是当前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制度,侮辱的恰恰是人民群众神圣的尊严。
  所以,人们特别是上级领导机关的人千万别让那些侵犯人权、制造冤案的人用满嘴“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理由忽悠了,别听他们一唱高调就心软手松。一定要追究制造冤假错案者的法律责任,一定要坚决清除他们制造冤案所谓“合理性”的影响,促使我们国家各个地方的冤假错案、荒唐事件越来越少,直至彻底消失!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02/004917729248.shtml
发表于 2011-4-25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还真值得一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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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  就应该依法治国  不要乱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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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政策是好的,下面就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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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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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色无味 发表于 2011-4-26 14:40
法制社会  就应该依法治国  不要乱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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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F279 于 2011-5-2 07:50 编辑

应该公布一下王帅,吴保全二人发的帖子,看是怎么攻击的。污蔑诽谤,到了一定程度也是能够构成犯罪的。网络也不能一边倒,理性看待最重要。(看了,是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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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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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认真的学习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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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及补充规定(二)、(三)的规定,我国刑法总共规定了431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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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1、危害国家安全罪,共12个罪名: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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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2、危害公共安全罪,共44个罪名: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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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102个罪名: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共9个罪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2)走私罪,共10个罪名: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共16个罪名: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共28个罪名:

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逃汇罪;洗钱罪;骗购外汇罪。

(5)金融诈骗罪,共8个罪名: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6)危害税收征管罪,共12个罪名:

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7)侵犯知识产权罪,共7个罪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8)扰乱市场秩序罪,共12个罪名: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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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共38个罪名: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破坏选举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遗弃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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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5、侵犯财产罪,共12个罪名: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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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123个罪名:

(1)扰乱公共秩序罪,共38个罪名:

妨害公务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盗窃、侮辱尸体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2)妨害司法罪,共17个罪名:

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破坏监管秩序罪;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共8个罪名: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共10个罪名: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5)危害公共卫生罪,共11个罪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15个罪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共12个罪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药品、精神药品罪。

(8)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罪,共7个罪名: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

(9)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共5个罪名: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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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7、危害国防利益罪,共22个罪名: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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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8、贪污贿赂罪,共12个罪名: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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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9、渎职罪,共35个罪名: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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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10、军人违反职责罪,共31个罪名:

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违令作战消极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军人叛逃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战时自伤罪;逃离部队罪;武器装备肇事罪;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遗弃武器装备罪;遗失武器装备罪;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虐待部属罪;遗弃伤病军人罪;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私放俘虏罪;虐待俘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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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之前先给自己找准位置再开口
感谢楼主普及法律wzg2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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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唱得好,就是做不到

wzg1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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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文章  怎么没有人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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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wzg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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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的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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