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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为我们家讨回公道,我那冤死的儿子在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7日一大早,南漳县薛坪镇张家沟村农民闫德从赶到东巩镇法律服务所,向法律工作者陈伦宝再次道谢。
8月6日传来噩耗:闫德从在广州做旧货回收生意的儿子闫正军因患感冒,在当地科子岭卫生站输液不到5分钟就出现药物过敏,经抢救无效于5日晚死亡。
闫德从立即赶到广州为儿子处理后事。协商中,对方按农村赔偿标准,最多只愿赔偿9万元。闫德从通过堂侄找到东巩镇法律服务所的陈伦宝咨询,并委托其到广州代为索赔。到广州后,陈伦宝详细调查事件经过,与死者家属一起,找到科子岭经济联合社,该社迅速召集卫生站责任人及两名律师协商。
经长达9个小时的艰苦谈判。卫生站两名律师只好同意按广州市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标准赔偿,支付安葬、住宿等费用共30万元。双方签订赔偿协议。考虑到科子岭卫生站的支付能力,最后死者亲属实际获赔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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