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漳妇女莫之丽在挺身而出制止一起犯罪活动时,为保护一陌生青年,她的右手大拇指被歹徒砍掉仍临危不惧。近日,南漳县综治委授予她“见义勇为有功人员”称号,并奖励她现金1000元。
现年46岁的莫之丽,系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去年7月5日,她来到武安镇妹妹家走亲戚。当晚8时许,一男青年突然神色慌张地闯入妹妹家,并大呼“救命”。莫之丽朝门外望去,两名男子正持刀追来。她见状一个箭步冲上去欲关上大门,可追来的两男子硬往屋里闯。莫之丽只得用身体堵住大门,双手死死地把两扇大门拉住。
两名男子威胁道:“你要是不让开,我就连你一起砍。”莫之丽坚决地说:“你们就是把我砍死,我也不让开。”同时劝说两名男子不要行凶。看到闯入莫之丽妹妹家的男青年要从后门逃离,一男子举起长刀便向莫之丽拉着门的右手砍去。顿时,莫之丽的右手大拇指掉在地上,鲜血直流。莫之丽强忍巨痛,坚持堵住大门,不让两名男子闯入。
两名男子见莫之丽连大拇指被砍掉了都不让开,吓得转身跑了。
随后,身负重伤的莫之丽被亲人送进医院救治。南漳县卫生局和武安镇党委被莫之丽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精神感动,各拿出1000元现金对她进行奖励。南漳县第二人民医院也承诺报销莫之丽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 |
|